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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路平台發言請小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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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只看到別人眼中的芒刺 卻沒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木

批評別人之前,請先拿起鏡子照照自己,看看自己是否有無資格去批評別人或指責別人。

私下好言相告還可以叫建言

公開在部落格惡言是毀損名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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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沒認真上課 還說廢話」學生牢騷文 老師5年後追告

 自由時報╱自由時報 2012-04-01 06:00

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陳姓男子還在當學生時,有一次在部落格發牢騷,抱怨高中國文老師甘敦元,「沒認真上課還說些廢話」;5年後,這名老師上網意外「拜讀」到,雖然學生難免年少輕狂,但夫子卻氣沖沖妨害名譽;最後陳男在部落格PO文致歉,獲檢方不起訴處分。

老師意外上網拜讀

陳姓男子目前約20歲出頭,大學畢業的他,95年就讀高中時,某次學校段考結束,在自己的「無名小站」部落格上,寫了篇試後心情宣洩情緒,內容提到「輕鬆了,哈哈,在昨天已經考完大考了,不過國文方面,在這位〝甘敦元〞老師沒認真上,還說些廢話= =,我只好自力更生嚕,想不到國文還…」等語。

甘老師去年底有一天心血來潮,用自己的名字當關鍵字上網,意外看到陳男5年前寫的牢騷文章,不滿竟然如此罵他,控告妨害名譽。

學生道歉 雙方和解

陳男開庭時向老師表示懊悔,並立刻將原文撤掉,還新增一篇文章,內容為「感謝甘老師原諒我在五年前說出不該說的話語,年少輕狂時做事都是衝動。記得老師說的一句話:『你們現在是愛搗蛋,但是肯認真一點還是會有一番作為的。』很感謝老師的勉勵,在此向『甘老師』說聲抱歉,謝謝你。」

在某高職的甘老師當庭表明願意諒解,雙方達成和解,老師也立刻撤

 

罵師214學生214 道歉214

TVBS 更新日期:2011/01/27 12:52
台北 報導  

學生網路上辱罵老師,吃上官司!一名淡江大學邱姓學生,不滿英文系張姓女助教教授很會當學生,在BBS站上以粗話罵助教,發文時間長達214,張姓助教教授提告,要求學生須賠償新台幣214,並在PTT網站刊登道歉啟事214,台北地院判決老師勝訴,但邱姓學生說,事發後他已經向老師道歉,但老師不接受,他很無奈,考慮還會上訴。

 

挨告學生:「我就是跟她(老師)道歉,她就是不接受,就告我啊,從大一告我到現在,我已經大三了。」

 

道歉了還是挨告,邱姓學生前年在BBS上發表文章,說英文系助理教授很愛隨便扣考,不但乖乖牌也扣考,連全勤被扣考的大有人在,甚至以粗話罵老師,說他是淡大數一數二的XX老師,還說他XX的,又是他,這篇文章一連刊了214。挨告學生:「文章差不多刊24小時,馬上被鎖定了啊,E-mail給他(版主)說我要刪除,他也不幫我刪除,一直到刑事判決結束,才可以刪除。」

 

文章放了214,張姓助理教授氣的提告,要求11的精神撫慰金,還要他在BBS上連刊214道歉聲明,法院也認為這的確造成老師人際關係困擾、精神痛苦,PO文學生敗訴。

 

其實除了民事賠償,刑事部份,邱姓學生也被拘役25,得易科罰金,緩刑3年;家長說,孩子錯了就要負責,只是對老師告到底的做法也不能認同。挨告學生母親:「你把他搞,搞到現在已經大三了,對一個小孩子的成長過程,他會怎麼想,老師都可以用法律,甚麼事情都可以不饒人。」

 

學生方面,還要上訴,只是學生罵老師,有錯在先,歷經官司,也算上了一課,在網路平台發言,也要謹慎小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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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ㄡ ㄋㄧ' 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